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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发布时间:2026-09-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一、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1. 主体全称:林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林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 主体类型:法定行政机关

  3.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4. 负责人:王胜

  5. 办公地址:林芝市发改委院内

  6. 联系电话:0894-5885677。

  7.执法区域:本市(市、县)行政辖区

  8. 执法领域:人民防空(人防工程、通信警报、人防建设管理、国防动员相关行政执法)

  9. 主体资格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10. 可行使行政执法种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委托执法情况

    无委托执法 本机关未委托任何事业单位、第三方组织开展人防行政执法;所有行政执法文书均以本机关名义作出。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见附件)

    仅登记持有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在编在岗人员,无证人员不得参与执法。

    四、人防行政执法职权概览(配套公示内容) 

1. 行政许可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拆除人防工程审批、迁移拆除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审批等;

2. 行政处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侵占人防工程、擅自改变人防主体结构、破坏人防警报设施等违法行为查处;

3. 行政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4. 行政检查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人防设施日常巡查。 

     五、行政救济渠道

    1. 行政复议机关:林芝市人民政府 / 林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 复议地址:林芝市双拥北路106号。

    3.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4. 投诉举报电话:0894-5885677

 六、备注 

    1. 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机构、人员调整后及时更新报送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2. 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附件: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执法人员名单

                                                    

                                        林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