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规范公务车辆维修管理,提高维修质量和效果,降低维修成本,切实保障我委办公务车辆运行安全,拟公开比选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林芝市发展改革委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2.项目数量:据实结算
3.项目周期:2年
4.项目内容:为市发展改革委公务车辆提供定点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日常保养、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等,各项维保质量、技术要求均需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规定。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项目所含车型生产厂家认可的售后服务授权资格,具备车辆维修资质,有专业维修人员,能提供日常养护、车辆维修、救援等业务。
2.能够维护单位的信息安全。
3.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4.在林芝市有固定场所且运营状况良好。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比选申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行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单按照附件填报(加盖公章)。根据附件报价表提供的8种车型(丰田SCT6490、丰田SCT6492E4、丰田SCT6492E5、丰田VA6521GE4、别克多用途乘用车(GL8)、NMHNU81C(维拉克斯)、丰田CA6521GE4、大众vSVW71810AJ)原厂维修材料(含工时费)报送单件价格(仅限本次比选评分使用,按实际需求供应)。
5.近3年的公务车辆维保合同。
四、成交方式
本次比选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比选,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本次比选中标机构。
五、报名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报名及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8:30前;
2.报名地点:林芝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二楼201室);
3.文件的形式和构成:提供正本1份,必须加盖骑缝章,所有文件必须封装盖章后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双拥北路106号
联系方式:0894—5822436或13628943418。
七、其它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比选文件的,比选文件作废。
2.本次比选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3.请及时下载附件参与比选。
4.比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5.比选申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